《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规定:“必须大量培养少数民族的各级干部、各种专业人才和技术工人”“国家举办民族学院,在高等学校举办民族班、民族预科,专门招收少数民族学生……”。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中特别强调,“要扩大各地民族预科生教育的规模,办好此类特殊教育层次”,“各地的民族预科学生的发展规模应与本专科学生的发展规模相适应”。
教育部《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中提出要“支持高等院校……建设民族预科教育基地”。
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定》(云发[2005]14号)提出“加强民族预科教育,逐年扩大招生规模,实行分民族定向招生和降分录取,并按普通高等院校本、专科生标准安排经费。由云南民族大学统一负责实施预科教育。”
预科办学的指导思想: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三个面向”的方针,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以及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的有关精神,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拓展空间,发挥优势,确保质量,提高效益”为基本方针,做大做强预科教育学院,为培养边疆民族地区所需要的合格人才作出应有的贡献。
预科办学的发展目标:在现有基础上,经过不懈努力,按学科建设的要求,使三大主干课程上档次,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合格的本专科生源;从多方面扩大办学规模,增强办学效益;努力使我校民族预科教育达到全省第一、全国一流的先进水平;力争实现管理体制上从依托学校办学到独立自主办学的转变,最终实现全省民族预科学生在我校集中培养,建成云南省民族预科教育基地。
2008-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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