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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大附小被认定为昆明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
时间:2018-11-01 编辑: 浏览:1656

 

 

10月31日,昆明市教育局组织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评估专家对民大附小语言文字工作进行评估。评估组专家一致认为民大附小达到昆明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标准,现场宣布认定学校为昆明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

云南民族大学附属小学高度重视语言文字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昆明市中小学和幼儿园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评估标准》(2010年修订)及相关文件要求,认真落实语言文字各项工作。

 

 

评估组认真听取了校长李红的汇报,通过参观校园坏境、进班听课、查阅资料、教师调查问卷及座谈、抽查作业、检查教案等多种方式,重点对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管理制度、普及普通话程度、校内用字规范度、相关教育教学活动等方面逐一进行了检查。

在反馈会上,专家组认为:民大附小办学时间虽然不长,但学校有正确的办学方向,创建工作扎实有效,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学校领导重视创建工作,教师团结协作效率高;依托阅读落实语言文字工作,将语言文字工作深入课堂,融入课程;学校的课程改革有效的促进了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发展,提升了语言文字工作感染力和广大师生的参与度,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成效明显,学生语言文字功底发展良好,并辐射到了社区。同时,专家组在学校宣传建设优化、年轻教师基本功待提升等方面问题提出了具体的指导和中肯的建议,并希望学校积极整改,争创云南省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

 

 

呈贡区教育局语委专干周琼花代表呈贡区教育局表态,将会针对专家组提出的建议认真思考,协助学校进行整改,全力支持附小发展。

民大附小校长李红最后做表态发言,她代表学校感谢昆明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评估专家组一行来对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估,为学校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发展提供良方和指明方向。李红校长表示,民大附小将以此次评估为新的契机,以专家组的督导评估整改意见为突破口,围绕学校发展规划中既定的办学理念和办学目标,昂扬奋进、开拓进取,大力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教育,把语言文字工作同教育教学紧密结合起来全面推进语言文字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