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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民族大学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时间:2016-09-07 编辑: 浏览:9320

 


云南民族大学201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云南民族大学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云南民族大学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云南民族大学是一所培养各民族高级专门人才的综合性大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早成立的民族高等院校之一,是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教育部与云南省人民政府共建的省属重点大学,是云南省八所具有博士授予权的单位之一,是我国重要的民族学和民族问题研究基地,在民族理论政策研究与咨询、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方面发挥着重要且特殊的作用,是国家及云南省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

(二)2015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云南省委九届九次会议精神,立足民族性、边疆性和国际性,以“依法治校”为重点,以高水平民族大学、民族团结示范校和“三风”建设三大工程为抓手,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统筹兼顾、从严从实,进一步提升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服务能力,为把我校建设成高水平民族大学而努力奋斗。

1、加强党的建设,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学校党建工作的新常态。

2、以贯彻学校章程为核心,深入推进依法治校。

3、以内涵提升为重点,建设高水平民族大学。

4、以民族团结教育为基础,建设民族团结示范校。

5、以机制健全为着力点,继续深化“三风”建设。

6、改善办学条件,健全公共服务保障体系。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云南民族大学201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云南民族大学

2.云南民族大学后勤服务集团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云南民族大学2015年度末事业编制1391人,在职在编实有事业人员1338人。

离退休人员610人。其中:离休56人,退休554人。

实有车辆编制33辆,在编实有车辆20辆。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民族大学2015年度收入合计59321.8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183.77万元,占总收入的60.99%;事业收入15900万元,占总收入的26.8%;经营收入2111.53万元,占总收入的3.55%;其他收入5126.58万元,占总收入的8.64%。与上年对比收入增加3999.57万元,主要原因是事业收入比上年增加3750万元,学校招生较去年增加。

收入结构

本年收入

59,321.88

财政拨款收入

金额

36,189.77

占本年收入%

60.99

事业收入

金额

15,900.00

占本年收入%

26.8

经营收入

金额

2,111.53 

占本年收入%

3.55 

其他收入

金额

5,126.58

占本年收入%

8.64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民族大学2015年度支出合计63729.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505.75万元,占总支出的18.05%;项目支出50109.21万元,占总支出的78.6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2114.10万元,占总支出的3.31%。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16335.2万元,主要原因学校筹建3号学生公寓的建设。

按支出性质

基本支出

11,505.75

占本年支出%

18.05

项目支出

50,109.21

占本年支出%

78.62

经营支出

2114.10 

占本年支出%

3.31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5年度用于保障行政、教学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505.7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0378.01万元,主要原因学校安排的资金按项目管理。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6.3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0%。(人均情况由各部门自行确定)

基本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

7634.53

占基本支出%

66.35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3871.22

占基本支出%

33.6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5年度用于保障行政、科研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265.5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461.22万元,主要原因学校各项事业发展按项目管理。具体项目:高水平大学建设项目4000万元、教学设施建设项目570万元、质量工程项目建设费120万元等。

项目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

9756.84

占项目支出

19.47

商品和服务支出

20,265.52

占项目支出

40.44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2,659.35

占项目支出

17.53

基本建设支出及其他资本性支出

11,239.99

占项目支出

22.43

其他

58.73

占项目支出

0.1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民族大学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333.7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7%。与上年对比减少29449.96万元,主要原因上年财政拨款结转较多。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31.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4%。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维护费和专用材料费等;

2.公共安全(类)支出1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6%。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

3.教育(类)支出55715.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83%。主要用于工资、办公费、印刷费、离休费、退休费、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和债务利息费等;

4.科学技术(类)支出1092.7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8%。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专用材料费和办公购置费等;

5.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23.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6%。主要用于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和委托业务费等;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871.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1%。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民族大学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27万元,支出决算121.01万元,完成预算的53.3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42.16万元,完成预算的60.2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53.31万元,完成预算的54.9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5.55万元,完成预算的42.58%。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学校压缩三公经费的开支。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4年减少59.17万元,下降32.8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43.69万元,下降45.0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5.47万元,下降37.71%。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学校加大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宣传,完善制度建设,强化预算管理,严格支出审核审批,减少三公经费的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体情况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42.16万元,占60.2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3.31万元,占54.95%;公务接待费支出25.55万元,占42.5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42.16万元。全年安排云南民族大学因公出国(境)团组4个,累计18人次。开展内容包括:2015年6月校领导带队到缅甸、老挝高校进行学术交流、商谈合作办学;2015年9月21日-26日校领导带队到印度商谈合作办学,协商中印瑜伽学院的工作;2015年11月18日-25日校领导带队到柬埔寨相关机构学术交流:2015年11月校领导到英国剑桥大学蒙古及内亚研究部学术交流。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3.3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53.31万元。主要用于相关省级各业务主管部门、昆明市办理相关公事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5年度,云南民族大学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4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25.55万元。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5.5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兄弟院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云南民族大学2015年共接待国内公务接待批次28个,国内公务接待19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财政拨款是各级财政部门按批准的预算,将财政资金拨给预算单位的过程。其资金来源一般为本级政府财政收入,一般用于公共事业(教育、卫生、交通、市政、科研、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等)的资金。

2、事业收入: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比如学校的学费收入、医院的医疗收入等。

3、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存在某些与自身正常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的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其他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取得的除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拨入专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损赠收入、固定资产租赁收入、收取的违约金等各种杂项收入。

5、基本支出: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为维护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如基本工资、津贴、办公费、劳务费、交通费等。

6、项目支出:项目支出是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专项资金安排的支出,包括财政专项资金以及各类横向科研课题经费。

7、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缴费。

8、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

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主要包括:离退休费、抚恤金、医疗费、助学金、住房公积金等。

10、债务利息支出:反映单位的债务和利息支出。

11、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修缮等的支出。

12、经营支出: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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