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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实践贯通教学 促人才融入社会 云南民族大学法学院教学实习实训基地挂牌
时间:2018-10-16 编辑: 浏览:1627

10月9日,云南民族大学法学院2015级法学专业毕业班实习队伍在法学院领导及指导教师的带领下奔赴各州、市法学院教学实习基地,进行为期3个月的毕业实习;同时进行教学实习基地的挂牌启动仪式。

2015级法学专业毕业生共分为4个实习小组,每个小组由两名指导教师带队,分别前往昭通市人民检察院、普洱市人民检察院、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实习。同时由法学院谢秋凌副院长、李红武副院长分别前往昭通市人民检察院、普洱市人民检察院、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主持云南民族大学法学院教学实习实训基地的挂牌启动仪式,并举行了毕业实习启动仪式。

各州、市法院检察院举行了相关座谈会,与带队老师及实习生做了亲切友好的交谈,并把实习生分配到相关的各个业务部门,在生活方面提出了相关注意事项,同学们深感这次实习实训机会的珍贵,希望努力在法律岗位上锤炼自己,提高法律实践技能,提升自身综合法律素养。

法律实践是法学教学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让法学专业学生能够近距离的接触法律的一种活动途径。通过实习实践教育,可以进一步加深学生对有关法律知识和我国司法实践的了解;极大调动法学专业学生在教学过程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能够更好实现所学课程知识以及专业理论知识的融会贯通;提升学生观察社会问题的能力,锤炼法学思维,进而能够更好地利用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有机地贯通知识教育与实践教育的大门,培养更多优秀法律人才,更好地让法学教育服务法治社会建设。

2015级毕业生的此次实习为法学院在校学生开启了学习法律的另一扇窗户,激发了同学们对法学学习的热爱,进一步推动了法学院人才培养机制的健全完善。

教学实习基地的落成,搭建了法学院法学专业学生法学理论实践的平台,是校园知识学习的延伸,是推动学校与司法机关合作交流的积极举措,更是构建校检合作、校法合作的新型育人机制、创新法律人才培养模式的有力探索。(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