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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民族大学人民武装学院政工科工作职责

  1. 认真贯彻上级关于政治工作的指示精神,制定年度、季度、月份的政治工作计划,抓好组织实施与工作落实。
  2. 加强党团组织建设,掌握党团基层组织情况,承办基层党团支部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制定发展计划,指导基层党团组织做好发展工作,协同纪律检查委员会抓好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3. 抓好干部、教师、职工德才情况的考核工作和教育、培训,任用管理工作,对干部、教师的培养和奖惩以及教师晋级、职称评定和职工晋级晋档等,向学院党委提出意见。
  4. 抓好教职工、学员的思想政治教育,提高教职工、学员的政治理论水平,确保全体教职工、学员政治合格。
  5. 抓好教职工、学员的户籍迁入、迁出管理工作及教职工档案管理工作。
  6. 抓好学员的入学与毕业教育、帮助学员端正入学动机,树立服从分配,文明离校的思想境界。
  7. 加强俱乐部建设,组织电影、电视、录像和广播的播放,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
  8. 做好拥政爱民工作,协同地方处理好军政、军民关系,抓好法纪和防奸保密教育,预防事故、案件的发生。
  9. 组织全院师生积极开展各类竞赛活动,培养典型宣扬好人好事、承办奖励工作。
  10. 加强机关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院党委和上级政治机关报告情况。
  11. 抓好图书馆建设,做好以教学为中心的图书资料和情报信息的保障服务工作。
  12. 负责办理教职工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的相关工作。
0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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