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民族大学云南省民族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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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民族研究所研究生管理办法
    为了让研究生在三年内始终坚持坚定正洲政治方向,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以及邓小平理论,使研究生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与较强的科研教学能力的专门人才,特制定此办法。 
    一、培养方式与方法 
    l、采用导师负责制和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法。 
    2、课堂讲授和研究生的自学并重,辅以课堂研讨和导师分别指导相结合的方大充分发挥导师的指导作用和研究生个人的主动性,实行因材施   教,着重培养研究生的自学与独立研究能力。 
    3、组织研究生适当参加校内外有关学术活动,有计划地参加科研项目的工作和进行专业性的社会调查。 
    二、实施办法 
    l、为搞好研究生的各项工作,研究所设主管领导一人,由高登荣负责。 
    2、教学秘书制定研究生的教学计划;专业课程设置和课时安排;负责与研究生联系,并承担研究生论文答辩的组织、安排、协调等具体工作。 
    3、公共课由研究生处统一安排;课程设置尽量安排学有所长的教师授课。 
    4、每一专业课程上完,必须进行考试,由授课教师出题并制定考试办法,经所里研究同意后进行考试,考试结果交教学秘书处备案。 
    5、研究生在遵守借阅制度的前提下,可到资料室借阅书刊。 
    6、研究生每学年要在报刊上发表文章、熟练掌握两门外语、电脑操作。 
    7、研究生必须严格要求自己,尊敬师长,珍惜得来不易的学习机会,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素质和文化水平,提高专业知识,适应社会的需要。
    8、研究生在学校学习期间,必须严格遵守校规校纪,遵守课堂纪律,严格遵守考勤制度和考场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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