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民族大学云南省民族研究所
·当前位置 : 首页 >> 岗位职责 >>

常务副所长、副所长的主要职责

    应当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并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廉洁奉公,作风正派,敢于承担责任,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组织领导管理能力。 
    (一)常务副所长的主要职责 
    1、常务副所长主持领导本所全面工作.其核心部分是;贯彻上级党和行政领导布置的任务;妥善组织科研力量,充分调动各个研究人员、科辅人员的积极性;建立和维护正常的科研秩序和工作秩序,确保完成国家、省和学校各级领导部门和科研部门下达的研究任务。 
    2、确定本所的研究课题;制定本所远期和近期发展规划。 
    3、确定本所所属学科和研究室的设置,端正本所的科研方向。 
    4、向所长提出本所具有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的聘任、不予聘任或解聘的建议。行使对本所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的聘任、不予聘任或解聘的权力。 
    5、强化管理,制定和完善各种规章制度,确保科研工作不断开创新局面。 
    6、做好本所经费管理、审批使用工作。 
    7、加强横向学术联系,扩大与国内外学者的交流,不断提高本所的研究水平。 
    (二)副所长的主要职责 
    1.副所长协助所长对本所的各项工作实现领导和管理。其工作的核心内容是:①做好所长委托的一切工作。②在所长将要处理的各项问题上,提出供参考的意见建议,在取得统一意见后,协助所长加以实施。 
    2.副所长主要在行政业务,技术职务的聘任,各种制度的制定和完善等方面协助所长工作。

 
Copyright © 2007-2008 . 云南省民族研究所 All Rights Reserved
本站图文资料,未经允许,谢绝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