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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 族
怒族共有2.67万人口(1993年底),主要分布在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的原碧江、福贡、贡山三县。其中原碧江县约有8000多人,分布在碧江县第一区怒江东岸的知子罗、老母登、普乐、果课等4个乡及怒江西岸的第7、8、9等3
个行政村(相当于小乡);福贡县共有近7000人,分布在第一区的木古甲、固泉、鹿马登等乡;贡山县共有6000多人,分布在第一区的丹珠、青拉桶等乡。此外,迪庆藏族自治州的维西县还有1000多怒族同胞,与傈僳族杂居。1956年10月1
日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成立。
怒族大都居住在沿怒江两岸海拔15002000米的山腰台地上,其分布状况有如下特点:①以怒族为主所形成的聚居乡村,如原碧江县的老母登乡、普乐乡及第八、九行政村;②与傈僳族交错杂居的村落,如福贡县的鹿马登、阁利亚等村;③在同一村落内形成怒、傈僳两族的杂居村落,如碧江县的知子罗、果课等村,福贡的固泉、木古甲以及贡山县的永拉干、丙中洛等村。
文化民俗
⒈服饰
怒族服饰因居住地的不同,而略有差异。新中国成立前,碧江、福贡的怒族男女均以麻布着衣。女子从11至13岁后穿麻布裙,右衽上衣;已婚妇女则在衣裙上加绣花边,头部及胸部用珊瑚、玛瑙、贝壳、料珠、银币串成漂亮的“吾普都阿”(即头饰和胸饰),耳戴垂肩大铜环;短衫一般为蓝色、白色,夹袄则为深蓝、深红、黑色(灯草绒)等,色彩鲜艳。
中老年男女以麻布(或棉布)绑腿裹于小腿下部,袖子边缘缝上一块长方形黑布或蓝布。男子穿敝襟宽胸、袖长到膝的麻布长衫,腰带前襟留两个包包,其布料染成黑色或蓝色,或将黑、蓝布一根一根地抽出来编织成条纹麻布。胸系麻绳或滕条。下身着麻布“普通裤”,蓄发,有的结发辫,有的披发齐耳。成年男子均在右腰佩带长刀或砍刀,左肩背弩弓及箭包。不论男女,皆跣足。贡山怒族妇女则着敝襟宽胸、袖长齐踝的麻布袍,年青姑娘加条围裙,女装的前后摆在接口处缀有一块方形的红色镶边布,头披一块方形麻布至颈项,两耳用精致的竹管贯穿。男装衣着与碧江、福贡怒族相同。
贡山、福贡的怒族还有“面剌青纹,首勒红藤”之俗,这种纹面的习俗一直保留到新中国成立前夕。
兰坪怒族服饰因受当地白族、商人的影响,富裕人家的男子头戴圆顶小帽或打大包头,身着长衫或马褂,脚穿布帮布底鞋。女子头打大包头,佩戴耳环、耳坠、手镯,上衣领口、袖口多镶花锻边,脚穿绣花鞋。贫穷人家的男子也打小包头,上身着对襟衫、下身穿“普通裤”,脚穿草鞋,或长年赤足;女子打包头,极少有首饰,上身穿前摆到脐,后摆过膝的粗蓝土布女式上衣,下身穿普通裤,脚穿草鞋,或打赤足。新中国成立后,随着生产、生活水平的提高,怒族服饰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怒族姑娘上着姊妹装布褂子,下身穿裙子,袖口和裙子尾部绣上漂亮的花边。除老年人仍保持自己本民族的特点外,男女青年的衣着多数与汉族相同。
⒉饮食
怒族以包谷为主食,兼食大米、荞子、大小麦、天仙米、小米、高梁等。付食品主要有青白菜、南瓜、萝卜、芋头、洋竽、红薯、洋丝瓜、竹笋和各种豆类,野生菌、野生植物;佐料有辣子、葱、生姜、野花椒、蒜等;甜食主要为蜂蜜、蔗糖;水果有甜桔、柿花、黄果、桃、梨、李、芭蕉等。
怒族一般吃两餐,以稀为主,兼食干饭,虽没有很高的烹调技术,但在长期的生活实践中形成了自己别具一格的烹调方法。主要有:包谷砂稀饭、荞米砂饭、肉拌饭(一般以鸡肉、猪肉、稀有的兽肉或蜂蛹做成,若无肉食,也可用煮熟的鲜竹笋或其它上好的蔬菜代作)、侠辣(怒语肉酒,一般用鸡肉或上好的烧酒作原料)、咕嘟饭(一般用包谷面或荞面煎煮而成)、琵琶肉(是怒族人民别具风格的食品,主要以取出内脏和骨头的猪,伴以适量的花椒、胡椒粉、草果粉、食盐以及少许烧酒,缝合后,在猪耳朵里塞上两个核桃,鼻孔中插上两根小木棍,存放3--5天后取出木塞放出盐水,在缝过的针眼上涂少许核桃油,晾于房头,干后收藏起来,便是一具完美的琵琶肉)、漆油茶(是怒族饮料之一,用漆油加核桃仁、芝麻、盐和茶水混合后,在特制的茶桶里不断搅动而制成)。此外,怒族还有爆食包谷花的习惯。
⒊建筑
怒族的住房大多建在向阳的台坡上,一般须面向沟渠,《维西见闻记》中载,怒族“覆竹为屋,编竹为垣”。房屋多为干栏式竹楼、木楞房和土墙房、石片顶房。
干栏式竹楼俗称“千脚落地”,主要用木桩、木板或茅草、竹蔑笆建盖而成,一般是两层楼房,楼上住人,楼下关牲畜。住房分两间,外面待客,屋子中置一大火塘,火塘上放着铁三脚架或石三脚架;内屋为存放粮食和作卧室的地方,外人不得随便入内。这种房舍简单,极易建筑,也便于迁徙。
木楞房的营造有两种:一种是楼式木楞房,即以圆木横架垒墙后在墙上面铺一层木板或篾笆,再在木板篾笆上架木垒墙,用木板或茅草覆盖房顶,房上层为人居住,下层为畜厩;另一种是落地木楞房,即在挖平的地基上直接营造的一层木楞房。这种房屋,其特点是结构牢,冬季温暖,但光线极差。
石片顶房和土墙房。石片顶房是用当地出产的一种风化石,破成石片盖顶的房子,是一种别具一格的住房。土墙房则是在较平缓的地方打好石脚后,四周舂上土墙,并以墙抬梁,用草或木板盖的房子。
建盖新房是怒族人的大事,因此,一户盖新房,全村人都来帮忙。盖房前,主人首先备好材料,建盖时,全村男女都来帮助。新房落成后,主人家要以酒肉酬谢帮忙盖房的人。
⒋婚姻家庭
新中国成立前,怒族婚姻为一夫一妻制,但很少有婚姻自由。怒族盛行族内婚,除亲生父母、兄弟姊妹外,其他如堂兄弟姊妹之间,甚至不同辈之间均可结为夫妇,“姑表舅婚”有优先权,外甥女订婚时,必须征求舅父同意。
怒族青年男子在婚前享有恋爱自由。双方约会,常以笛声、琵琶声、口弦为号,约会时,小伙子把送姑娘的银镯或项链取下来亲手给姑娘戴上。但婚姻的最后缔结一般由父母作主,因婚姻不自由,常有定“娃娃亲”、“逃婚”、“抢婚”的事发生。
怒族青年从初恋到成婚,都要经过一段时间的相互了解和考验,在这期间,双方父母要划给男女双方一块“共耕地”,以便他们在共同的生产劳动中互相观察了解,建立感情。如果双方都情投意合了,男方就要送给女方捻线用的工具和织布用的木梭子以及买些衣服和装饰品等作为信物,并将自己的手指甲剪下装入一个精制的小竹盒里,以示把自己的一切献给女方。而女方则将自己的长辫子剪下一段,用花布包好,并将自己亲手缝制的一套麻布衣服、花挎包和一副布绑腿送给男方,以示自己对男方的忠诚。双方在相好时,如一方反意,则以双方所送的礼物的双倍赔还。
定婚时,女方家提出要多少彩礼,男方必须满足,一般说来,男方要带4至6坛酒,要双数,不得单数,定婚后,不管是哪方退婚则要一赔二。聘金和聘礼多与少,则视双方人品及劳动力强弱来确定,男方一般要给女方父母、舅舅各一块布,给女方父母3至4头牛。
定婚男女到了17、8岁即可结婚。结婚前,先要择出属龙或属蛇的日子,婚前1、2天全村各户要派一个年轻力壮的男子或女子到新娘家帮忙,
新娘的父母也要在女儿出嫁的头一天,亲自挨家逐户地邀约全村派出的客人。
结婚那天,男方带足酒和彩礼,邀约一些亲友,并请会弹琵琶、吹笛子、口弦的人组成迎亲队伍到女方家迎接新娘。一路上,凡遇到人,得先喝一杯喜酒,否则客人就进不了屋。婚礼前,双方要事先找好自己的朋友作伴,有的一男一女,也有两男两女。举行婚礼时,歌手们唱传统的《婚礼歌》,饮酒助兴,吟唱3天3夜,青年男女则在木楼里跳踢踏舞,当舞跳到高潮时,由女方家人将男方盛水用的竹筒投进人群中,人们将水竹筒踩烂,表示婚礼隆重体面。
结婚后,要请村里长辈出面杀一只鸡,并将血滴在折回家的一根树枝上,用滴过鸡血的树枝拍打新郎新娘,并喃喃咒语,化除病魔,化凶为吉,祝福新人多子多福,五谷丰登,长命百岁。
婚后第二天,新郎要杀口猪,送一半给女方父母;此外,还要给女方舅舅和叔叔送木柴、松明等。而女方家则要杀鸡或用猪头,用“肉拌饭”招待远方留客和亲朋好友。按照怒族的传统习俗,新婚夫妇在婚礼举行的3天之内不能同居,新娘在丈夫家居住3天后,带新郎和同龄男子陪同回娘家住3天。新郎初到岳父母家,
必须带重礼回敬老人,第4天新郎才能带上新娘和岳父母赠送的礼物返回。
居住在贡山等地的怒族还保留有“妻兄弟妇”的转房制和“讨男子”的习俗,以及补婚的习俗。兄死寡嫂可以转嫁夫之弟,弟死则弟媳可转为兄之妻,并受到社会的公认。若男方不愿意,女方才可另嫁;若无兄弟则在本族近亲中找一适当的对象,只有在本族成员中无适当婚配对象的情况下,才能转嫁给家族以外的成员,新中国成立后,这种“转房制”已大为减少。“讨男子”即男子出嫁,这种习俗至今还存在,但与汉族的“上门”有所不同。男子到女方家后,其政治、经济待遇平等,可以不改变本族姓氏,在家庭中、在村中都同样得到平等的待遇。
“补婚”,凡因生活困难而一时无力操办婚礼的夫妻,待有能力操办婚事的时候,即使双方已共同生活几十年,也要按规定补办一次婚礼。“补婚”一般在娘家举行,按初婚的程序操办。
兰坪怒族婚姻的缔结主要是父母包办,严禁宗族内婚,姑姨舅表婚彩礼从轻,与外族通婚或被抢婚者,彩礼加倍,程序与附近汉、白族大同小异。
家庭 怒族男子结婚后,如兄弟姊妹多者,长子便在父母的住房附近另建房舍与父母分居,并分得少量财物,另立小家庭。但在生活、生产上,同父母、家族仍然保持着共同耕种、共同享受、互相协助的关系,血缘的纽带并不因分居而割断。
按照怒族的习俗,幼子留在父母身边,赡养老人,分家后,弟兄仍共同赡养老人。家里无男孩者,女儿可以同父母商定,找一能耕种田地、勤劳、善良的男子到女方上门,承担家庭中的重活,赡养老人,并可继承其遗产。父母死后,所遗财产主要归幼子继承;若老年夫妇无子女,死后所遗财产根据谱系,由家族中最亲近的一支继承。
⒌生育习俗
怒族产妇的孕期以9个月计算,初孕的当月不计算时间。怀孕期间,孕妇将得到各方面的照顾。如将好的饮食留给孕妇吃,男子从事重体力劳动,孕妇只搞点轻微的劳动。孕妇一过7个月,男子就要采购东西,准备滋补品以供产妇食用;
孕妇则在家里酿酒,准备分娩期间待客。
分娩时一般由婆婆和邻居的妇女接生,男人不能在场,胎盘要埋在门口搭好桥的干净地方。若生男孩,头一只鸡要杀母鸡;生女孩,头一只鸡要杀公鸡。头一只鸡杀好煮熟后,妇女们一同吃上一顿“团结饭”,然后才散去。待帮忙的妇女全部散去后,男子才能回家照顾产妇。
小孩降生后第二天一早,男女双方的亲戚、三朋四友及左邻右舍要带着各种礼物前来祝贺,喝喜酒。
产妇在坐月子期间得到特殊照顾,如吃白米饭和漆油(由漆籽榨成的油)炖的鸡肉及蜜糖水,忌生冷酸、蔬菜、杂粮、蛋类及其它肉食。坐一次月子,产妇一般要吃2、30只鸡,富裕者甚至要吃4、50只。怒族妇女坐月子期间,一般在晚上不允许亲戚或外人出入产妇的家门,白天则不限制。产妇坐月子期间,不参加田间或家务劳动,里里外外的劳动由男子承担。坐月子一般15至30天,婴儿满月不请客送礼。如婴儿出世后生病、发育不正常时,要用两股河流交叉的水清洗全身,男婴用舀到第9瓢的水洗身,女婴用第7瓢的水洗身,祝愿婴儿象泉水一样纯洁,象南瓜一样肥胖,健康成长。
婴儿降生后,3天之内一般由公公婆婆取名,没有公公婆婆的则请旁系亲属或同辈人取。取名时除宰杀鸡羊或猪以示庆贺外,不再举行仪式。怒族的取名因居住地的不同也有差异。福贡、原碧江县的部分村寨实行父子连名制,其它地方的怒族则不用父子连名制。
福贡、碧江的怒族男子在一生中有三次命名:第一次是正名,即奶名;第二次是青年名,即男孩长到14、5岁时,青年同辈人取的名,但这种青年名只能在青年男女同辈中称呼;第三次命名是在结婚之时,男青年在结婚时由父亲命名,亦将父亲名字的最末一字或最末二字冠于儿子的名字之前。
碧江怒族取名,有男女之别,男性要冠以父亲的第一个字,如父亲叫“拉威”,男孩则取名“拉付”;女性冠以“亚”字,如母亲叫“亚威”,女孩则叫“亚沙”等。有的也冠以叔叔、舅舅的名字。新中国成立后,多数怒族改取汉姓。
贡山怒族取名也有男女之别。兰坪县兔峨乡的怒族则在孩子满月时请“取名客”或“满月客”,所取之名,尽量避免与上辈人名字相同或相近似的字。
⒍葬俗
怒族丧葬仪式极为庄重,就其演变形式而言,其丧葬是由火葬逐渐演变为土葬的。怒族没有氏族公墓,只有家族坟地。墓地一般选择在房前屋后的坡台或阴森的丛林里,并要对准山峰的第2台,意思是前辈后辈都有靠山靠背。
凡年长男子死,全村鸣竹号报丧,全村寨或全氏族都要停止劳动3天, 以示哀悼。吹竹号报丧时,巫师死吹4支,头人吹3支、有儿女者吹2支、未婚者吹1支。从人死到出殡,每天吹3次竹号(或牛角号),送殡时还要吹一次。妇女、
小孩死亡一律不吹。
对死者的悼念一般由男男女女在堂屋内围成一圈,手拉手,边唱祭祀歌边跳祭舞,然后由祭师卜刀卦,唱诉与死者告别的祭词。尸体入殓时,除棺内垫上棉絮等外,还将死者的衣物等一并装入棺材。
送葬时,由大人手持长刀,边走边高喊,驱赶邪恶。落葬时请巫师破土。男性,要挖9锄泥土,女性挖7锄,然后其他人培土将棺木盖满为止,最后垒土盖上青石板。如果死者为男性,将他生前所用的弩弓、刀箭、挎包挂于墓旁;如死者是妇女,则将她生前所用的织具和炊具等挂在墓旁,意为死者到了阴间还要生活。送葬当天晚上,同家族的人要围坐在死者家吟唱挽歌。到深夜鸡叫头遍时进行分火仪式。分火时,请巫师将自家火塘中余灰全部清除出屋外,并在屋内重新生一灶火,表示已清出死者之火,重新烧的是活者之火以示今后不让死者扰乱活人。
怒族没有祖先崇拜的习惯,不供奉祖先灵牌,人死安葬后除第一年垒坟上坟外,以后不再扫墓。
贡山的怒族人未死不能做棺材,人死后有迁坟的习惯。信奉藏传佛教的人则实行火葬,葬时请寺庙喇嘛念经超度,并以藏俗在死者坟前立麻布幡数面。死者若是天主教徒,则由神甫作祈祷,埋葬后垒坟,并在坟前立一个十字架。
⒎节庆
怒族春节 怒语称“吉佳姆”,即过新年的意思,又称为“盍司节”。每年从农历十二月底至正月,碧江、福贡、贡山、兰坪、维西等县的怒族过此节,节期十五天。
节前,各家各户忙着杀猪、舂籼米粑和糯米粑、酿“咕嘟酒”。除夕晚上,家中的男女老幼要举行“那作莫”仪式,祈祷新的一年五谷丰登、六畜兴旺。初一至十五,村寨里举行各式各样的文娱活动。
仙女节 又称“鲜花节”,贡山一带怒族地区民间传统节日。每年农历三月十五日举行,至十七日结束。
节前,先选几个钟乳岩洞作为仙女洞,节日之时,各村寨的怒族群众采上一束束杜鹃花,带上玉米粑粑,炒面、咕嘟酒等祭品,到各自选定的仙女洞去朝拜。诵经祝辞之后,众人祈祷仙女保佑村寨粮食丰收,人畜平安。祭毕,各家饮酒聚餐。节日中还进行唱歌、跳舞、讲故事、赛球、射箭等文娱活动。
祭天节 又称“祭山林”,碧江、福贡、贡山等县怒族地区的民间传统节日。多在每年桃花欲开之时举行。
祭祀之前,要在村寨附近的核桃林旁选一块空地作祭场。节日当天,寨子中的男性都集中在祭场上,由巫师主持仪式,猪、羊等为祭品,以祈求天神保佑全寨风调雨顺。祭毕,众人将祭品分而食之,但不能带回家中,否则是对神灵的不敬。“祭天节”过后,众人不能在祭场附近的神林打猎,更不能砍伐林中的树木。此节不许女性参加。怒族地区目前只有少数村寨还举行“祭天节”。
祭谷神 怒语称“汝为”,碧江县匹河一带怒族民间传统节日。每年农历十二月二十九日举行。
祭谷神不许妇女儿童参加。届时寨中的男子们抬着祭品到预先选定的场地,主持仪式的巫师叫人砍一枝金竹、一根芦苇和一枝青枫栎插在场上,进行祭祀,祷告谷神保佑来年庄稼丰收。祭祀完后,大家生火煮饭,和着米饭将祭品分而食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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