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族

云南省的蒙古族有13,148人(第四次人口普查数据),其中上100人以上的分布地区是:玉溪5,832人、文山3,682人、昆明1,203人、红河790人、思茅570人、曲靖387人、西双版纳162人、昭通114人。其中玉溪地区通海县兴蒙蒙古民族乡是蒙古族的传统聚居区,这里居住着4,900多名蒙古族人民。由于历史原因,只有聚居于通海县兴蒙乡的蒙古族历来坚持蒙古族籍,其他散居的蒙古族在八十年代经申报批准,才得以恢复蒙古族族籍的。

文化民俗

1、服饰
远在700多年,落籍于云南省的蒙古族,虽然至今仍保留着本民族固有的特点,但由于自然环境的变迁和民族之间的相互影响,其生产方式、生活习惯已与内蒙古牧民迥然不同。但居住在云南的蒙古族人民的服饰,在云南少数民族中仍然独具特色。
云南蒙古族的服饰崇尚青、黑色,男子六十年代前穿的是长袍和腰带,与内蒙的蒙古族近似,近年已与汉族男子服饰无多大区别。中青年妇女则崇尚白色,但生子后即改为青色裤。妇女的服饰很有特色,上衣的高领和袖口上都镶有花边图案,与内蒙古很相似。一套上衣共有3件间衬,第一件为贴身衣,袖长至腕,衣领和袖口上都镶有花边图案。第二件在贴身衣外,衣长及股,袖长仅达肘部,袖下端5寸处及衣领也绣有图案或花边。60岁以上老人的第二件贴身衣长达膝盖,如同内蒙蒙古族的长袍。第三件外衣是件无领无袖,长及腰部的对襟式夹布小褂(坎肩),小褂通常用白布为面,蓝布为里,正反两面皆可穿。小褂的左对襟钉有一排银制圆形小钮扣约30颗,右对襟钉有小碗口大的6至9枚银制圆形镂花扣饰。这种外衣小褂的数十枚银扣皆为装饰品,只领口有一个小钮子可以扣颈部。妇女都有围腰,围腰边沿与裙带连接处均绣有花纹图案;裤子的下端也镶有蓝色或白色的花边。蒙古族妇女服饰中的高领及领口、袖口的花边图案,仍具有北方蒙古族服饰的特点。由于露在外边的高领及衣袖都绣有色彩艳丽的图案并镶以花边,加上3件上衣内长外短,长短相间,圆形钮扣闪闪发光,蒙古族妇女的服饰就显得颇为美观。
妇女60岁左右时要自制第三件外衣,即在第二件上衣之上再加一件黑色外衣,这3件上衣皆一件比一件短,穿时内红、中蓝、外黑,一望可见。第三件上衣平时不一定穿,到过年做会时必须穿上。根据蒙古族的习俗,第三件外衣在弥留之际必须穿上,如盖棺时不穿着这件做会时用过的第三件外衣,则认为是不吉利的。因为有第三件上衣,老年妇女一般不再穿小褂。
蒙古族妇女一生的头饰有3次变化:一是青少年时期戴一顶凤冠帽,把两股发辫绕在帽子两边,辫尾扎有两个丝线红缨,叫“喜毕”,结在帽尾上;二是结婚后不戴帽子,用一块约5尺长的青布折成1.5寸宽的“聪兀思”(包头)围绕在头上,发辫依然绕在聪兀思之外,辫尾上亦可缀红缨,而且婚前母亲要为女儿喜毕和聪兀思儿礼物;三是生孩子满月后头发要全部盘绕于头顶,用头帕包起不再外露,而且不能再饰“喜毕”──帽尾红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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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饮食
云南省的蒙古族一般日食3餐,与世居蒙古包,游猎大草原的蒙古族不同,不再吃奶茶乳酪,而是和当地其他民族一样,主食大米白面。蒙古族的蔬菜有白菜、青菜、萝卜、青笋、花菜、菠菜、艽菜花、萝卜柞、腌萝卜丝等;肉食主要是鲜猪和鱼类。1949年前,一般农家只在年节时吃少量的猪肉。后来随着生活的改善,鸡、鸭、鱼、肉成了蒙古族人民随时可见的盘中餐。云南蒙古族人民生活在渔米之乡,所以较擅长烹调鱼。特别是称为“太极黄鳝”的一道名菜,已成为蒙古族人民招待客人的佳肴。蒙古族人民除善于捕鱼外,还饲养鸭子,所以他们百余年来别具风味的烤鸭技术已是远近闻名,享誉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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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筑
在内蒙古草原上,星罗棋布的蒙古包,是蒙古族人民憩息的理想居室,但云南蒙古族的住房就与其不相同了,他们的房屋大都是土木砖石结构的,与附近汉族的房屋相同。新中国成立前,贫富悬殊很大,地主住的是三坊一照壁或四合大院,有的还盖有亮瓦洋楼,而一般农民最多只有两耳房,或是狭窄的土基房,有的甚至上无片瓦。新中国成立后,人民的生活有了很大改善,兴蒙乡新盖起来的砖瓦房近100家,独家居住的楼房也有许多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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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婚姻家庭
婚姻 云南蒙古族实行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制度。过去,父母往往在子女7、8岁时即为孩子托媒寻偶,包办订亲,这种习俗与北方蒙古族基本相同。订婚前要请人为双方“合婚”(即算生辰八字),生辰八字合后才能订婚。等到子女长到17、8岁,便给子女完婚成家。从订亲到结婚,时间很长,耗费亦大。蒙古族禁止氏族内婚,一般不与他族通婚。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父母包办婚姻已基本改变,自由恋爱结婚的现象越来越普遍,与外族结婚者逐渐出现,且不再受歧视。以前,蒙古族青年男女结婚时,新郎家要用花轿迎娶新娘,届时新郎由两个伴娘陪同,陪郎要挑一此些盐巴、青菜到新娘家。新郎在迎新娘的路上不能讲话,到女方家时,新郎要吃独席,但自己又不能动手,而由陪郎为之夹菜。桌上的每样菜都要吃过,却又似完好无损的样子。如吃过鱼的一面后,再将另一面翻到面上即如未吃过一般。新郎迎亲时给女方送猪腿一只、酒一坛,女方父母则以两小块煮熟了的连母猪乳头的肚皮肉(俗称“离娘肉”)、两瓶酒、两条鱼作为回礼。新娘到男家入洞房后,新娘新郎要吃包括“离娘肉”在内的一桌酒席。据说2人吃了“离娘肉”后就如同孩子断了奶,新娘与女方家脱离了关系,从此一切均要自力更生。这桌酒席只能由新郎新娘吃,吃不完放在柜子里第二餐继续享用,直到第七天为止。新娘的舅舅在迎亲的新郎到后,要给新郎肩上披红,双方要交换内包有多少钱币的手帕。此时,新娘由伴娘为之梳妆打扮,将少女发式改为少妇发式,然后进入正厅的天地祖先牌位前,站在装满稻谷的竹箩或大斗上,由舅舅为她穿上新郎送来的两件上衣(俗称“二叠水”),并在新娘的胸前背后加上用红线穿起的黄色铜镜各一面,此镜俗称“照妖镜”,并由舅舅为其顶上黑色蒙头巾,再将新娘抱到花轿上,此时新娘要哭。到新郎家进入洞房后,新娘又须将新郎家送的“二叠水”换下,再穿上由娘家伴娘专门带来的由母亲为新娘准备的“二叠水”(两件上衣)和套在外面的小褂。并由新郎的嫂嫂或婶母将“照妖镜”和蒙头巾一并取下,放在天地祖先牌位下供7天。“照妖镜”一村只有一两对,一般结婚时借用。迎娶新娘的花轿事先须停在新郎家门口过“水火关”,即新郎家委托一持火把一持水壶的两人,各绕花轿3圈。新郎新娘在结婚后第三天回门,并要拜女家的天地祖先牌位,然后返回拜男家的天地祖先牌位。第三天拜坟山,此时伙伴们要大闹新郎新娘。以前,蒙古族婚俗方面还有个别歧视妇女的现象,如新娘进洞房时,新郎须事先站在门后的高处,把腿抬起,让新娘从其跨下通过,而新娘又由男方的嫂子等挟持急忙将其推入门内。如今,这些现象已革除。
妇女婚后再婚者的婚礼一般均比较简单。主要仪式是:双方在天不亮前至一棵大万年青树或风水树下将穿来的草鞋脱下放在树下,然后换上新鞋在迎亲的伙伴陪同下送回男家。男方仍要请客,但规模较小。如男子丧妻或与妻离婚,再与未婚的女子结婚,仍按新婚者的仪式办理。再婚者天不亮到大树下换鞋的习俗如今已不流行。
家庭 云南省的蒙古族中保存着一种浓厚的接柴家风,这种风尚是徙居云南的蒙古族在特定历史条件下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体现了家庭和睦、友善、互助和亲昵的情感。每逢家人上山砍柴的时候,其他亲眷无论寒霜酷暑、下雨刮风,都要翻山越岭、寻路择径、前往接应。使砍柴人有种在最困难的时候有家人关心帮助的亲切之感。
在蒙古族家庭中,儿子一般结婚后都要分家,父母与未婚的一子生活。诸子都结婚后,父母可选择一子与其共同生活,亦可轮流在诸子家生活。女儿按传统都要出嫁,无招女婿上门之俗,但现在也有招赘现象。
妇女在家庭经济中的地位较为重要,凡家庭口粮的计划食用,全家的穿衣零用,都由主妇安排;现金由主妇保管。过去渔业繁盛时,也有男打鱼女买鱼的分工。男子都承认主妇在家庭经济生活中的作用。这与男子们多到外面从事建筑业,平时田间和家务劳动与生活开支都由妇女负担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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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生育习俗
云南蒙古族十分注重新生儿的“诞生礼”,家家户户无一例外都要举行。妇女怀孕后称为“有喜”。在怀孕期间有“三禁”:禁止从拉牛马的绳子上横跨过去。如果遇到不得不过的情况,也可以过,但要先在绳子上踩一脚之后才能过去。禁止孕妇把围腰带搭在脖子上。禁止用背小孩背裳垫坐。这“三禁”的目的,据说是为了让孕妇生小孩时顺产。民间有一种迷信的看法,认为横跨了拉牛拉马的绳子,将来生小孩时脐带会绕在小孩脖子上,造成难产。
妇女生育后,胎盘一定要埋在房门后的柱子旁边。意思是让新生儿长大后扶梁抱柱,撑家立业。小孩生下来后,要尽快地在产妇家的大门头上挂出“记号”,以防外人进入家中。“记号”的挂法是男左女右。生男孩在大门左边挂一个绿色的“宝瓶”,里面插一双筷子,插两面小红旗;生女孩在大门右边挂一顶小的竹篾帽。大门上挂起“记号”后,外人一个月中禁止入内,否则就会“踩断奶”,重者甚至使孩子生病。万一有人不知道进入了产妇家,就成了“踩生人”。“踩生人”要送一个鸡蛋,一块红糖给产妇,认为这样才不会把奶“踩断”。另外还有一种认为,如有人“踩了生”,以后孩子就不好领,所以要到七丘秧田打回清水和浮萍,烧热之后为婴儿洗澡,以消除“踩生”后带来的麻烦。
产妇生孩子后,丈夫不得进入产房内。孩子生下3天后,由产妇的丈夫去请老岳母来吃饭。届时,产妇的母亲要抱一只母鸡来杀给产妇吃,鸡不能用刀切碎,要整只炖熟后,在产房献过床公床母后才能吃,况且只能用手撕着吃,不能用刀砍。献床公床母时,要买3幅画有各种色彩和佛像的黄纸,放在小孩头上绕一下,然后烧掉。蒙古族人民认为这样做,可以保佑孩子清吉平安,日后发达。
一般是生第一个孩子,并且小孩生下来半个月后,产妇要由娘家接回家,住半个月,这半个月中,一切供给由娘家负责。与此同时,大门头上挂的“记号”,也迁到娘家门上挂。满月时,由丈夫把妻子和孩子接回来。这时,外公外婆家要送给外孙全套新衣、新帽、新顶巾等物品。
新生儿满100天时,要为孩子举行过“百日关”的仪式,保佑孩子长命百岁,同时请三亲六戚都来做客。
蒙古族为孩子举行过“百日关”的礼俗比较独特。这天要杀鸡杀鸭,带上猪头、蒸糕、香纸到山神庙去祈祷和举行仪式。烧香磕头后,由孩子的外婆、奶奶共同抬着一根挑水用的勾担,让产妇背着小孩从勾担下钻过,东、西、南、北各钻3次。“过关”时,老人口中念念有词,过完后,即刻用一根铁链子斜挂在产妇与孩子的身上,并用一把铁锁把铁链的下端锁起来,然后把孩子背回家。一路上,参加祈祷的人严禁说话。到家门口时,要烧一把稻草,让每个人都从正在燃烧的稻草上跨过去,进了家把锁打开,谁也不能说话,这样孩子就算“保”回家了。
孩子生下来满一个月时可以剃胎发,但不能全剃完,头顶上一定要留下一块胎发保命。产妇生孩子后,头3天内不能吃猪油、盐巴,只能吃糖煮的甜食。
新生儿满月后,要由外公外婆起奶名,奶名为双姓,外婆家的姓排在前面,父亲的姓排在后面。到孩子长大上学时,另起学名,这时才能直接用父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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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葬俗
蒙古族一般实行棺木土葬,具体有如下习俗:(接气。人快死时,用红布一块,包一把米,把死人的最后一口气接下来,送入家中的盛米柜子里。(放口含银。人死后,要放一点银质东西在死者嘴里,一般是放一颗银衣钮。(r)送断气饭。也称送“倒头饭”,用饭碗打半碗水,里面装米饭一把,送到村外十字路口倒掉即可。(洗澡更衣。人死后要马上为死者洗澡更衣,否则尸体变硬后,就无法穿衣。洗完后换衣、鞋。男人死后,一律剃光头,女人死后,要梳理头发。死者穿的衣服一般是两套;死者入棺的鞋子,一律穿布鞋。(装锡箔枕头和挂名包。男性死后,在死者枕头内装锡箔纸钱,供其“死后享用”。女人死后,在胸前衣扣上挂一个“名包”,“名包是青布做的小袋子,绣有花边。死者生前参加做庙会时常用的。“名包”内装有“名包记”的纸灰。(用桃枝、柳枝打棺材,上面各项工作都做毕后,用一把桃枝条和柳条往棺材里面打3次。手打口念:“生魂出,死魂入”。打棺后,就可入殓、盖棺了。出殡的棺材离开村口时,要从跪在地上披麻戴孝的子女头上通过。死者弥留之际和葬礼时,有村中老年妇女们去唱关于生命的各种歌。如在弥留之际唱安慰词;入棺时唱“入棺经”;在发丧前一天晚上、发丧出殡前和棺材抬到村边,即将抬到墓地时要唱“散花”,其内容是在赞美世间生活的同时,对死者进行安慰和怀念。葬礼结束的当天晚上要“闹丧”,由抬埋棺材的青年喝酒、猜拳,打趣逗笑,举行传统的歌舞,有激励死者家属在前辈业绩基础上开创新业之意。出殡前,在村中心路口上要挂一串草鞋,青年人见此信息,就自动于第二天去抬埋棺材。如今已不挂草鞋,而是送一包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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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节庆
蒙古族和汉族一样,也过春节、清明、端午等节日。
鲁班节 最能反映云南通海县蒙古族地方特色的节日是鲁班节。鲁班节又称“鲁班会” 。于每年农历四月初二举行,为期2、3天。蒙古族的房屋,不仅造型别致,而且经
久耐用,颇受远近各族人民的称赞,被人们誉为云南的“建筑之乡”。为了纪念和庆祝在建筑方面取得的成就,便把鲁班向徒弟赠送“木经”农历四月初二的日子,定为鲁班节。每逢这天,外出修建的泥、木、石、瓦等工匠,无论路途远近都要按时赶回来欢度节日。各村寨要杀猪宰羊,搭台唱戏,把檀香木雕刻的鲁班像抬着,敲锣打鼓,放鞭炮,漫游各村寨。然后大家汇集广场,唱歌跳舞。节日后,各村寨便开始收割小麦、犁田插秧,干完这些农活,工匠们又成群结伴外出承包建筑工程。
祭地母 每年农历六月二十四日举行,是云南省南部通海县一带蒙古族人民的传统节日,为期1──2天。每逢六月二十四日,家家户户都要备上纸钱、香烛、酒肉等祭品,扶老携幼到田间地头,焚香烧纸,朝天跪拜,祭祀田公地母,求其驱逐妖孽,消灾灭难,人畜平安,秋后丰收。然后合家欢聚,饮酒会餐,畅谈丰收的喜悦。节日期间,小孩的手腕和其他部位要拴上五彩丝线,以示祛除灾病。入夜,男女壮年高举火把,巡游田野。有的村寨还举行赛马、摔跤、射箭、拔河、唱歌跳舞等活动。附近村寨的各族群众也纷纷前往参加、围观助兴,异常热闹。
那大慕达会 又称“那雅尔”,蒙古族音译,意思是“娱乐”、“游玩”,是蒙古族人民盛大的传统节日。根据云南蒙古族的历史与环境特点,节期定于每年的12月13日,会期根据那达慕大会的规模而定,有的3─5天,有的6─7天。那达慕大会一般与祭敖包同时举行,因此又有“敖包那雅尔”之说。
“那达慕”在蒙古族人民的心目中是古老而神圣的,它有着悠久的历史。最早记录“那达慕”活动是1225年用畏兀蒙古文铭记在石崖上的《成吉思汗》。为了庆祝征服花刺于模的胜利,举行了一次盛大的那达慕大会,会上举行了射箭比赛。后来凡牧马较多的部落,庆祝那达慕时,都要赛马。在蒙古族文学巨著《江格尔传》和《格斯尔传》以及其它民间史诗中,都对赛马有过描写,摔跤则更为普遍。
按蒙古族的传统习惯,那达慕大会的规模分大、中、小三种类型:大型那达慕大会,参加摔跤赛的为512人,马300匹左右,会期7—10天;中型那达慕大会,摔跤手256人,马100匹至150匹,会期5—7天;小型那达慕大会,摔跤手128名或64名,马30─50匹,会期3─5天。在这个节日里,云南的蒙古族人民除保持内蒙古同胞的活动外,也有本地的传统歌舞和其它一些文体活动。
祭三圣宫 1986年,北阁村长者集资义务修葺“关圣宫”时议定:将“关圣宫”改为“三圣宫”,祭奠蒙古祖先成吉思汗、蒙哥、忽必烈,不再塑造和祭祀关云长。祭奠蒙古族3位祖先的日子已成为北阁村民和兴蒙乡蒙古族人民的盛大节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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