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一、《民族学报》主编岗位职责

  根据国家关于实行主编负责的报刊管理原则,学报主编对刊物的业务工作负总责。具体职责如下:

1 .指导编辑人员学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新闻出版的法规政策及民族政策,不断提高思想  政治素质,不断增强法制意识。

2 .领导制定学报的办刊宗旨、指导思想、业务工作的长远规划、年度组稿计划和编辑业  务进修计划,领导组织开发优质稿源,宏观指导学报的封面、版式、栏目等的设计工  作。

3 .指导编辑努力钻研编辑业务,积极从事本专业的学术研究,不断提高专业学术和编辑  业务水平,走编辑学者化的道路。

二、编辑岗位职责

1 .坚持党的出版方针,热爱编辑工作,恪守编辑职业道德。

2 .努力钻研编辑业务和专业知识,搜集研究有关专业学科的学术动态和编辑出版信息。

3 .负责相关学科的策划、选题和组稿工作。

4 .负责相关学科稿件的初审。

5 .根据专家审稿报告及主编意见,对拟录用稿件组织作者修改。

6 .担任稿件的责任编辑工作,依据有关规定对刊发稿件进行编辑加工,达到齐、清、定  以后交主编审签。

7 .在审稿过程中,务必做好审稿人和审稿单位的保密工作。

8 .对刊发稿件进行责任校对,保证校对质量。

9. 《民族学报》出版后,及时发行、赠送和交流。

10. 完成《民族学报》编辑部交付的其他工作。

三、行政岗位职责

1 .全面负责行政工作,直接向民族研究中心主任及《民族学报》主编负责并报告工作。

2 .努力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不断增强法制意识。

3 .具体实施和协调日常工作,包括: 整理学校下发文件, 接收、登记、管理来稿,及  时交编辑部处理,邮寄稿件,发放稿酬及资产管理等。

4 .熟悉编辑业务和出版工作流程。

5 .根据勤俭节约原则,负责各项财务开支。

6 .对已刊用稿件的原稿和审稿报告归档,对未刊用稿件及审稿报告书建档保存。

7 .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更新日期:2008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