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科
综合科职责
  1、做好基础工作,开展调查研究,掌握信息动态。分析研究各个时期学校突出的热点问题,提出解决意见,为处领导当好参谋。
  2、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出国人员政审工作,掌握来去情况。
  3、掌握重点人口的现实表现和动态。
  4、了解、掌握外教、留学生的情况。
  5、协助有关部门对要害部门人员的政审和安全保密教育。
  6、协助、配合公安机关、国家安全部门侦破相关案件。
  7、负责办公室日常管理工作。
  8、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办公室:莲华校区行政楼1—04
电  话:5154369、5134942(4942)
                      治安科
治安科职责
  1、开展经常性的法制和“四防”安全教育工作。
  2、组织有关人员,对校内重点要害部位开展安全检查,并及时督促整改安全隐患。
  3、维护校内治安秩序,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外来人员和校内各种车辆的管理。
  4、掌握和熟悉重点人口的基本情况和现实表现。
  5、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轻微违法犯罪行为和两劳人员的教育工作。
  6、协助公安机关和有关单位,做好外事和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7、协助、配合公安部门查处治安案件和侦破刑事案件。
  8、组织协调、实施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评比工作。
  9、负责学校内部消防设备的配备、管理、使用和消防工作。
  10、做好案件的归档工作
  11、负责办理全校师生员工、家属户口的迁入、迁出、出生落户、死亡注销、项目变更等项工作。
  12、协助办理居民身份证。
  13、掌握和熟悉师生员工、家属人口和居住情况。
  14、完成处领导交办的任务。
治安管理办公室:莲华校区四号综合楼楼1—19
电  话:5132551(2551)
户籍管理办公室:莲华校区行政楼1—05
电   话:5134965(4965)
                      

校卫队
校卫队职责
1、担负学校门卫值班,执行门卫制度,检查进校人员、车辆和携物出校手续,维护校门秩序,禁止无关人员及车辆进入学校。
2、担负校内治安巡逻, 维护校园秩序。处理、纠正一般违反校园规定行为,对可疑情况进行盘查,对有嫌疑的人员及时送交保卫处或公安机关查处。发现不安定因素或自然灾害事故苗头,以及师生员工安全受到威胁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及时向处值班员或有关领导报告。
3、守护重点要害部位,保障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
4、配合公安部门和学校有关部门,做好外事及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5、保护案件、事故现场,参加抢险救灾,保卫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6、完成处领导 交办的其它任务。
办公室:莲华校区行政楼1—09
电  话:5134971(4971)

2008年5月31日

匪警:110; 火警:119; 急救:120; 交通事故:112;保卫处办公室:5154369;  治安科:5132551; 户籍办公室:5134965; 综合科:5134942; 校卫队:5134971; 值班电话-莲华校区:5134942; 教场校区:513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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