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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民族大学2007年度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考评总结

云南民族大学保卫处 2007年12月

校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1121 会议研究决定,2007年度学校治安综合治理考评工作于 11271130 进行,按《云南民族大学治安综合治理暨创建“安全单位”考核实施办法》规定,学校综治委组织人员分三个考核小组对签定了2007年度《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防火安全责任书》的二十五个学院、部门进行考评。综治委办公室在考评前专门组织考评人员进行学习培训,让大家熟悉《考核办法》,统一打分标准,并要求考评组对各考核单位的考核时间控制在四十分钟以内。考核结束, 1130 校综治委召开专门会议,听取考评小组工作汇报,确定了三条原则:一是今年评奖等级、比例向教学科研单位倾斜;二是注重学生较多的学院和在校外办学的学院;三是注重综治工作成绩突出,起色大的单位。经集中评议,推选出一、二、三等奖共九家单位,报校长办公会同意并公示。2007年我校治安综合治理获奖单位是:一等奖:职业技术学院、预科教育学院;二等奖:教育学院、法学院、管理学院;三等奖:哲学学院、人民武装学院、离退休工作处、机关第一党总支。其余为合格单位。

总体上看,各学院、部门领导对综治工作的重视好于去年,“稳定压倒一切”、“师生安全重于一切”的思想逐步树立。具体表现在: 对安全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年底有总结,工作全程有人抓。 许多学院把安全工作纳入学院各项考核评比,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 机构健全,制度完善,各学院把安全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成立了由院长、书记为组长,办公室、团委、工会及学生会等组成的 “安全工作小组”,分管学生工作的学院领导负责日常的管理、督促、检查。 责任到位,层层抓落实,许多单位、部门在年初与学校综治委签定两个《责任书》后,结合本单位、部门的工作需要又与下属办公室、教研室、实验室和班主任逐级签订《责任书》,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使综治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今年综治工作具有以下突出特点:

一、党政领导高度重视安全工作,齐抓共管,为综治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如职业技术学院严格落实学院领导、班主任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学生的管理,及时处置学院的各种突发事件,把各种事故隐患控制在萌芽状态;综治考核时,学院党政领导、办公室人员、安排无课的老师全部参加考核,使大家更深刻的理解了综治工作的重要性,起到了以会代训的作用;学院还制定了对醉酒学生的醒酒程序,一旦发现有喝醉酒的学生后,由学院值班领导组织按“醒酒程序”进行照顾、醒酒,有效的预防了酒后各种安全事件的发生。

二、各种制度健全,检查督促到位,加大学生的管理力度。如预科教育学院结合自己的实际,对学生进行半封闭式管理,要求学生出院子必须与班主任或辅导员请假,使班主任掌握自己的学生在什么地方,在干什么;预科教育学院还专门设置了专职辅导员,与学生同吃同住,每晚进行晚点名,熄灯后进行查铺查房,并把检查情况进行认真登记;学院还与承租方“农垦干部培训学校”联合,进行定期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开展一些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及时整改,消除隐患。

三、在做好日常管理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出主意,想办法,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如新成立的管理学院在去年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综治考核不合格的情况下,党政领导认真总结经验教训,狠抓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学院领导带队,组织各班班主任每周对学生宿舍检查一次,学院领导不定期抽查,紧紧抓住“管人”这个重点,把教师、学生这两支队伍管好。在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的同时,还积极出主意想办法,把日常安全防范的制度、措施张贴于宿舍、教室、办公室等墙上,让学院师生把安全工作记在心上,落实在行动上,增强了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在今年的考评中,该学院取得了较好的成绩,被综治委评为二等奖。

学校综治委通过对各学院部门的考核,也考出了一些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部分学院、部门台账不清楚,记录不完善。考核组在考核中发现,有少数学院、部门对全年的综治工作台账不健全,形成“一个本子打天下”局面,工作、会议记录不全。

二、少数学院准备不充分,没有按时交自查报告;甚至有个别学院党政领导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不清楚,接到考核通知后,无人过问此事,工作互相推诿。

三、还有个别学院对学生管理不严格,督促检查不到位,对违纪学生进行包庇,或是处理后不上报相关职能部门。

结合今年考评的实际情况,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将进一步修订完善《云南民族大学治安综合治理暨创建“安全单位”考核实施办法》,以便各学院、各部门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更科学地开展综治工作,使我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更上一个台阶。

 

云南民族大学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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