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保卫处职责
1、在校党委、行政领导下,统一布置全校的安全保卫工作并组织实施,指导、督促和协同校属各部门搞好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经常检查和分析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情况,及时总结汇报,主动提出建议,为校党、政领导当好参谋。
2、开展经常性的法制和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的宣传教育,发动全校师生员工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3、维护校内治安秩序,预防各类案件的发生。负责门卫管理、值班巡逻、消防管理等工作,保障学校安全。
4、管理重点人口,掌握动向,做好帮教和思想转化工作。
5、协助公安部门侦破各类案件。
6、组织和领导治安科、调研科、户籍科和校卫队的工作,充分发挥校卫队在维护学校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中的作用。
7、做好消防工作,督促、检查、整改火险隐患,确保校内安全。???
8、做好户籍和外来人口管理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出国人员的政审工作。
9、加强要害部位安全保卫工作,协助公安机关做好重大节日、外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保密工作,防止盗窃、出卖、泄露党和国家机密的案件发生。
10、维护校内交通秩序正常进行,配合交警部门加强对学校大门口外交通秩序进行管理。
11、做好档案材料管理工作,按照公安部颁发的《关于保卫处、科档案材料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对各种文书、档案材料进行建档,健全管理制度,发挥档案作用。
12、完成校党委、行政领导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综合科职责
1、做好基础工作,开展调查研究,掌握信息动态。分析研究各个时期学校突出的热点问题,提出解决意见,为处领导当好参谋。
2、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出国人员政审工作,掌握来去情况。
3、掌握重点人口的现实表现和动态。
4、了解、掌握外教、留学生的情况。
5、协助有关部门对要害部门人员的政审和安全保密教育。
6、协助、配合公安机关、国家安全部门侦破相关案件。
7、负责办公室日常管理工作。
8、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治安科职责
1、开展经常性的法制和“四防”安全教育工作。
2、组织有关人员,对校内重点要害部位开展安全检查,并及时督促整改安全隐患。
3、维护校内治安秩序,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外来人员和校内各种车辆的管理。
4、掌握和熟悉重点人口的基本情况和现实表现。
5、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轻微违法犯罪行为和两劳人员的教育工作。
6、协助公安机关和有关单位,做好外事和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7、协助、配合公安部门查处治安案件和侦破刑事案件。
8、组织协调、实施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评比工作。
9、负责学校内部消防设备的配备、管理、使用和消防工作。
10、做好案件的归档工作
11、负责办理全校师生员工、家属户口的迁入、迁出、出生落户、死亡注销、项目变更等项工作。
12、协助办理居民身份证。
13、掌握和熟悉师生员工、家属人口和居住情况。
14、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校卫队职责
1、担负学校门卫值班,执行门卫制度,检查进校人员、车辆和携物出校手续,维护校门秩序,禁止无关人员及车辆进入学校。
2、担负校内治安巡逻, 维护校园秩序。处理、纠正一般违反校园规定行为,对可疑情况进行盘查,对有嫌疑的人员及时送交保卫处或公安机关查处。发现不安定因素或自然灾害事故苗头,以及师生员工安全受到威胁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及时向处值班员或有关领导报告。
3、守护重点要害部位,保障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
4、配合公安部门和学校有关部门,做好外事及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5、保护案件、事故现场,参加抢险救灾,保卫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6、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2008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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